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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很简单。
花钱捧人没问题,反正也不是嘉禾掏这笔钱,但剧本全部由顾驰一方提供,这就让嘉禾无法接受了——谁敢保证你提供的剧本一定能大卖?
万一是烂片怎么办?这不是自砸招牌吗?
看得出,何冠昌很看重自家的招牌,所以他客客气气的把顾驰送了出去。
顾驰也很干脆,连带来的剧本都没让何冠昌看,就直接离开了嘉禾。
这个时期的香港可没有什么版权一说,万一剧本让他看中了,这厮转手就找来几个编剧抄写出来,再换个人来拍,顾驰岂不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
嘉禾不行,那就再换一家喽。
这一次,顾驰找上了新艺城。
相比新艺城头上的“母公司”金公主,顾驰还是更信任麦嘉、黄百鸣和石天等人创办的新艺城——虽然这个时期的麦嘉等人已经无心电影创作,转而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股市和楼市上了。
得知有个大凯子肯自掏腰包找人拍戏,只为了能捧红一个还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毛头小子,麦嘉和石天连见都不愿意见顾驰一面,最后还是黄百鸣站了出来。
这个时候,也只有他还在一心操持公司的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