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当天晚上,李斯特在郁金香堡宴请了自己的朋友们,一共十五人。都是无法袭爵的骑士后代,或者骑士学院正在学习的见习骑士。
其中最令李斯特看中的,是两名大地骑士,之前在贵族庄园说过要追随他的瑞克·脚印,以及孤儿出身的格里芬·草垛。
格里芬的斗气属性是雷,他年纪刚满二十,战斗力也不错,唯一的缺陷是结巴。
贵族讲究仪容,同样讲究体态,可以丑陋但是不能残疾,结巴就被归类为残疾的一种,因此格里芬没能入选珊瑚城的骑士团,他还为此伤心了很长时间。记得李斯特的前身,也曾嘲笑过格里芬。
但是后来发现格里芬人不错,很憨厚,他便渐渐生出一丝同病相怜之感——当然也许是希望能有个残废在身边,衬托一下自己。
现在的李斯特,很满意格里芬。
性格憨厚、吃苦耐劳,又把自己当成是“知己”,可以说是非常适合的追随者人选,忠诚度有保证。
除了瑞克和格里芬,剩下的都是见习骑士。
当官员或许足够,进入骑士小队,丝毫不够格。
“算起来,马库斯、拉塞、隆多、瑞克、格里芬,我已经有五名骑士小队成员,再凑七名,就可以建队了。”李斯特在送走喝多了的朋友们后,回到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间里,静静思考。
骑士以小队为单位,能够演练合击之法,斗气混合,卷成一股。
拥有一支骑士小队,才拥有上战场的资格,至于李斯特本人,他的安全可以交给抖森,以及雇佣的帕丽丝——相信一人一狗爆发出来的实力,哪怕真的被剑圣追着打,也能逃过一劫。
“而且,我是伯爵的儿子,后勤工作当仁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