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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森,释放魔法!”
呼啦!
一道岩石刺从地上刺出,比以前抖森释放的岩石刺,大了一半还多。一天所产生的石料,比得上以往三四天,俨然是一只小号的“岩石幼龙”——根据一本叫《佣兵天下》的骑士小说记载,龙幼年时期,有点儿像狗。
总的来说,见过血的抖森,实力变强一倍有余,但距离中级魔兽的实力,依然是天差地别。恢复能力倒是暴增,身上的伤口,已经快要彻底愈合。
“看抖森现在的表现,也不算浪费血脉果实了,至少比进化失败要好很多。”
对这一次清剿。
他是满意的。
暗影蛇的蛇皮,是制作皮甲内衬的上好材料,稍微有些火焰灼烧的痕迹,但总体还算完好,至少能卖个十枚金币。
两只暴土狗,一只浑身焦黑,只能留着给李斯特吃肉;另一只皮毛也被马库斯砍烂大半,卖不出多贵的价格。内脏可以卖给魔法师,但多半是留下来自己吃,现在城堡并不缺那么点金币。
雷牙野猪的两枚大牙,是上好的锻造材料,非常适合打造魔力装备,一根至少能卖五枚金币。此外猪皮也是制作皮甲的好材料,同样能卖十来枚金币,肉、骨头可以留着吃,也可以卖了。
再卖个七八枚金币不难。
体型巨大、皮糙肉厚,雷牙野猪浑身都是宝。
另外就是七只风刃狼了,因为是抖森猎杀,伤口不大,皮毛商算完好,每只卖个十多枚金币,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