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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与莫森形成了默契,有默契的两位管家,才会把城堡打理井井有条。
走到门口,骑在火龙马背上,高大、英俊的李斯特,背着阳光奔驰而来,金色的光辉洒在他淡金色的微微卷发上,仿佛无数的金子在流动。
“老爷就像天生的贵族,他有贵族的一切气质。”卡特心中想到。
身体微微鞠躬:“欢迎回家,老爷。”
“卡特先生,新的仆人已经选好了吗?”李斯特将缰绳交给托马斯,解开脖子上的领结,夏天来了,贵族的衣服有些闷热,他不喜欢这种装束。
大公国的贵族服饰,是源自大陆的风格。
女性贵族主要穿长裙,里面有裙撑,屁股上还要垫垫子,使得整个长裙能跟金字塔一样撑起来。
李薇薇从来不穿这种衣服,她喜欢穿男性贵族的衣服。
男性贵族的全套衣服,叫做“夫拉克·阿比埃”,它包括一件形似燕尾服的外套“夫拉克”、一件里穿的小背心“基莱”,以及一条紧身的半截裤“贝斯特”。当然,还要搭配上长筒靴和长筒袜。
再一个,就是男性贵族在脖子上,需要装饰象征贵族权柄的服饰。
普通家居,可以穿戴领结;出门办事,需要穿戴类似领带的“克拉巴特”,李斯特称其为领巾;盛典时则要穿“拉夫”,围着脖子一圈的大圆盘,李斯特称其为褶饰领。
解开领结,顿时感觉到衣服里的热气,都顺着脖子往外冒,李斯特不禁抱怨:“我需要发动一场针对服饰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