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凌千纵将手中的烟蒂跃空弹下,望着夜空中那条还带着火星的弧线,脸上露出与他不到三十岁年纪并不相符的老辣冷笑,“我们能够摸清楚林逸那小子的底细,苏朝廷自然还是有这个本事,这种下乘的事情还是让给他来做吧。”
“我知道了,少爷。”郭庆从地上站起身来,躬身退去。
凌千纵没有去看郭庆那步履蹒跚的背影,他甚至丝毫不关心这条忠诚的狗的死活,从衣兜里面再次掏出了一支烟点上,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阴冷:“苏千沫,你竟然还敢弄个冒牌男友出来,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把这出戏唱下去?”
郭庆从半山别墅走出来的时候,浑身的衣衫基本上已经完全被虚汗湿透,仿似再也提不起来一丁点儿力气,凌千纵的那通肆虐倒还在其次,给人当了半辈子的狗,冲锋陷阵了半辈子,这点儿皮肉伤还真算不得什么,可是后腰处被林逸插针的地方此时的隐痛已经越来越剧烈了,而且还大有蔓延之势,整个下体都陷入了那种难以名状的疼痛当中,就连走路跨步都扯得蛋蛋疼。
“难道那小子真要废了我裤裆里的玩意儿?”郭庆心惊肉跳地想道,虽说他在林逸的面前大放阙词,说拼掉了裤裆里面这玩意儿也在所不惜,可他毕竟是个男人,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不把裤裆里的那玩意儿当宝贝的。
郭庆之前权当林逸那小子是在危言耸听,并不深信,而且任务失败,他必须要第一时间赶回来汇报,也就没有听林逸的劝告,尽快去医院找专业的中医把那根银针拔掉,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赶忙叫了几个亲近的兄弟,把自己送去了烟海市最大也是最有名的中医医院,国医堂。
……
林逸彻夜未眠,那枚曾经被他亲手戴到苏千沫手指上的“求婚戒指”陪他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遇上苏千沫这个女人,林逸的心里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就因为这个女人,他被无辜卷入了这场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有完全弄清楚的风暴当中,还差点儿因此丢了小命,都说红颜祸水,这还真不是瞎掰,遇上苏千沫这个红颜,林逸当真觉得自己被一大盆祸水从头浇到了脚底。
可是他犯贱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丝毫的后悔,只要一想到苏千沫那双澄澈如水的眸子,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勾起嘴角,如果没有这个女人,他或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坐上像minicooper和程菲儿的大黄这样级别的车,当然也不会认识程菲儿这样大胸的可爱小萝莉,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奇思妙想而改变一部电影的命运,即使这部电影到现在都没有上映,更不会冲进江南道那种天堂似的地方和一个有名的纨绔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