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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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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同伴你一言我一语,像是在唱双簧,到最后张可君干脆跳下床,“啪”的一声打开日光灯。

光线瞬间骤亮,刺得承影睁不开眼睛,只好把头埋在手臂里,哀号:“你干吗?”

张可君已经顺着梯子爬上来,挤到她身边,用肩膀推推她,难掩八卦的神情:“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

“要不要答应他啊?放眼整个学校,再找不到比他更加匹配你的人了。你俩站在一起,那绝对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啊。你们要是真交往了,恐怕有好多男生女生都会心碎的吧。”

承影简直哭笑不得:“照你这样说,我和他到底还该不该交往啊?”

“该,当然该!”丽娟插进话来,“青梅竹马,俊男美女,多浪漫,多合衬!”

“可我还没想好。”承影将下巴抵在手臂上,声音有些闷。

其实,她是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面对白天那句突如其来的告白,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张可君侧过头,像看外星人一般地看她:“能和林连城交往,那是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事情,居然还要想吗?啊?需要吗?”

“要去你去。”她实在受不了了,忍不住提醒好友,“快把口水擦干净,回自己床上去,我要睡觉了。”

“朽木不可雕也。”张可君叹口气,下床之前还要威胁她:“林连城哪儿不好啊?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宜静宜动,家世又好,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喽,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已经拿被子蒙住头,闷声说:“过了就过了,有什么了不起。”

话虽这样讲,可到底晚上没睡踏实。

第二天一早,纪思甜回来了,开门进屋后第一句话就是:“承影,我刚才看见林连城在楼下呢,是不是在等你?”

她下意识地从迷糊中清醒过来,下了床跑到阳台上一看,可不是吗,人就站在寝室楼的大门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上拎着个袋子。

因为还是清晨,来往进出的人并不多,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也是睡眼惺忪挎着书包靠在自行车棚外等女朋友的。所以,他站在那儿就显得格外醒目。

林连城个子高,又因为长年运动的关系,身材挺拔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十分好看。北方的初秋已经有些凉了,而他居然只穿了件很薄的黑色线衫,宽松有型,但是真的薄,袖子还半推起来,露出一截结实修长的小臂。和旁边那几个蔫头耷脑、恨不得把自己完全裹住的男生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在看他,而他仿佛有感应似的,恰好也抬起头来,漂亮的唇角微微翘起,潇洒地扬手向她比画了个打招呼的姿势。

纪思甜不知什么时候也挤到了窗口,半趴在窗台上看下去,点评得很中肯:“啧啧,他这样子,可真是风骚得很哪!”

承影从睡衣口袋里摸出手机,给他拨了过去。电话刚一接通,就听见他懒洋洋的声音:“快下来。”

果然是来找她的。外头的空气微凉,似乎还浸着露水和雾气,承影穿着薄睡衣都觉得有些冻,也不知他就这样在楼下站了多久。

她不禁皱皱眉:“为什么不提前打个电话?”

“刚想打,就碰上你的室友了,我想反正她会告诉你的,就省得我费事了。”

“懒。”她骂了声,扭头就去换衣服。

结果到了楼下,才知道他是来送早餐的。

她简直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

他难得的有些窘迫,面上却装得更加严肃:“我的爱心早餐,也不是谁都能吃到的。”

许多年之后,当日渐发达的网络上开始流行“傲娇”这个词的时候,承影突然觉得,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当年当时的那个表情,才是最适合不过的。

其实所谓的爱心早餐,也就是豆浆和烧卖,但因为被包装得非常好,递到承影手上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

最后这些都被室友们分享了。

吃了人家的东西,自然是要帮着说好话的,这下连纪思甜都加入了啦啦队行列,卖力地将林连城吹得天花乱坠。

承影这才发现这帮女生全都见色忘友。纪思甜满足地喝完最后一口豆浆,问:“林同学平时有早起的习惯吗?”

承影摇摇头,如实说:“没有,他通常都睡到日上三竿,上午的课最多只上最后一节。”这也是让她吃惊的原因之一。为了送早餐,他居然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并且,这样一个从来不屑于讨好任何女生的人,竟肯拎着早点站在女生楼前,供人观摩。

“可以试着交往一下。”丽娟一脸认真地劝道,“毕竟要找一个既肯对你用心,又了解你脾气性格的人,实在太难了。你俩一起长大,两家又交好,以后连婆媳矛盾都避免了。”

前半段听着还在理,最后一句却让承影再度哭笑不得:“……你想得也太长远了吧。”

但她思来想去,还没得出个结论,林连城那边就出了点意外。

是打球的时候扭伤了脚,等她接到消息赶到的时候,他已经被队友送到校医院。当天的校医院里只有几个值班医生,平时也只负责给同学看看感冒发烧什么的。医生给林连城做了简单的应急处理,随即就让他们转去医科大的附属医院治疗。

那是三甲医院,又恰好赶上周末,来看病的人特别多,门诊大厅里熙熙攘攘,到处都在排长队,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平时,他们有许多教学课程都是在这家医院里上的,那天正好遇见个心外的医生,林连城的一位队友跟着那医生实习,于是便搭着这个门路,很快地约到骨科医生。

最后拍片结果出来,是右脚跟腱撕裂。林连城的脚已经肿起来,坐在外头的椅子上,等队友帮他去拿药。

承影不用跑腿,于是陪在一旁。

靠着走廊的墙壁,两排椅子一溜从东头延伸到西头,每间诊室门口都坐满了人。她把唯一的座位让给林连城,自己只好站着,低下头去看他的脚。

她仿佛看得仔细,一直沉默不语,倒是他先开口,却是调笑的语气:“怎么,心疼啦?”

都这样了,居然还有力气开玩笑。

她没好气地瞥他一眼,说风凉话:“我只是在想,待会儿你的脚要包起来了,晚上可怎么洗澡。”

他这个人最爱干净,每回运动完一身汗,总是第一时间回去冲凉,再见到外人时必然又是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用纪思甜的话来形容,那简直就是风骚得要命。

果然,她看见他皱了皱眉,显然也在为这个苦恼。

原本一直阴霾着的心情忽然就好了一点,她笑笑:“这下你寝室的弟兄们要倒霉了,要么被你熏死,要么就要帮你擦身体。”

“说得真恶心。”他显然对这事非常抗拒,没好脸色地说,“我只是脚不能动,手又没断,自己会擦。”兴许是转过念头一想,又突然对着她笑得有些邪恶:“如果你来帮我,我倒是乐意接受的。”

这下轮到她嗤之以鼻了:“想得美。”

两人就这样斗着嘴,直到其他人拿药回来,又把林连城送去打了短石膏。最后从医院里出来,他坚持不肯用拐杖,搭着两个队友的肩膀,每一步都移动得很艰难,却还有闲心跟她开玩笑:“我都没让你扶了,为什么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好像有人欠你钱似的。”

她瞟他一眼,不讲话,一路坐车回到寝室楼下,才问了句:“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送过来。”

他看了看她,似笑非笑地说:“随便什么都可以。”

她“嗯”一声,扭头就走。结果人还没回到寝室,就接到他发来的短信,只有短短一行字:为什么不高兴?

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第二条短信很快又进来了:脚疼。晚上想吃红烧猪蹄。

她终于忍不住笑了声:以形补形?

其实她只是气他这样不小心,无端端把自己弄成个伤残人士,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难得地显出一点无助来。

而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助,让她感到心烦意乱。

晚上她送饭菜过去的时候,寝室里只有林连城一个人。

“他们不想当电灯泡。”他不正经地解释。趁着没人,终于可以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半晌才问:“心情好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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