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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出去的人多,事情就好办,谢大华收集的资料很是很齐全的。几个人围成一团在毛强的大套房里,就近原则嘛,谁还傻乎乎跑去公安局会议室不成。
孔招娣坐在一旁端着一杯毛强给她泡的菊花茶听着大家的讨论。别以为在房间里可以找出菊花来,这个是毛强专程让服务员去酒店的茶厅买回来的。
女人很好哄的,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时间,并不需要花上多少钱的,没看孔招娣坐在那里痴笑吗?
死者叫丁逢春,21岁,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死者家就在东云市,祖祖辈辈都是东云人,丁逢春高中毕业就自己打工,在这家超市干了也超过一年时间了。对于人员流动相当快捷的超市这种零售行业,丁逢春已经算是老员工了。
谢大华派人调查了丁逢春在单位的情况,单位的反馈意见对丁逢春的评价很不错:勤快、态度好、和同事关系好。除了下班之后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甚或搞点奇装异服穿在身上之外,就是一个良好市民了。
下班之后别人穿什么,超市也管不了,对吧!这还是超市几个主管曾经在酒吧碰到过被几个男孩子簇拥着疯狂跳舞的丁逢春之后才知道的。
酒吧那边的情况派去的警察也了解到了。那是一间中等档次的酒吧,在市里名气还不错,环境算是比较好一些的,治安情况也还好,不是那种地下黑酒吧或者专供寂寞男女勾搭的地方。
据酒吧老板提供的信息,常去的基本是一些学生和刚参加工作、走上社会的年轻人,酒吧老板自己很注重秩序方面的问题,所以像很多类似场合几乎每晚都会出现的打架、争风吃醋等等在他的酒吧就会立即被制止。
丁逢春酒吧老板认识,她去那家酒吧好几年了,每次去玩上最多两个小时就会离开。而且,从眉眼看得出,丁逢春不是那种做皮肉生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