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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这一场战事中,他或许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胜绩,但也没有大败,更没有战死,基于这个结果,刘稷的心思便是呼之欲出的。
封常清越来越适应他的说话艺术了,有时候他都搞不明白,明明是个莽夫,怎么去了一趟敌境,变得头脑清醒,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就连几个老军伍都自叹不如,甚至很多时候,他的眼光,已经跳出了安西一镇,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从道理上来说,这一次的作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如唐初那般,设立某个行军总管之类的,一是规模太大,没有办法做到,二是各镇互不统属还好说,一但混在了一块儿,谁听谁都是个难题,最后导致内乱,功败垂成,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显庆元年的那次葱山道行军。
既然如此,那就有讲究了,哪一路打什么样子,各凭本事,可实际上也是环环相扣的,安西兵压大勃律,调动了尚结赞的五千兵马,就意味着别处少了五千,同样,程千里的行动,哪怕没有动作,也能牵制为数不少的吐蕃人,这就带来了机会。
至于眼前这一战,史书上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封常清比他更有信心,因为敌人的布署,都写在纸上了,要是这样还能战败,不如一把抹了自己脖子痛快。
“你觉得,咱们应该做到哪一步?”
“那就要看公,有多大的心了,属下记得制书上说的是,擒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
“咳咳!”
封常清的淡定被他的话一下子给打破了,这小子真敢想啊,突然间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一点都跟不上趟。
“属下没有说笑,若是我料得不差,尚结赞所带的兵马,当是来自于象雄,吐蕃人在那里最多有一万戍兵,除去这五千,就只余了五千,没有了统帅的五千人,拿下来不费什么事吧,过了象雄之地,吐蕃人的腹地就在眼前了,轻兵直捣逻些城,会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