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拳是我为小喵女儿讨要回来的,你害了她的一生……”
李擎天,字文成,当初他先生觉得本名过于刚戾,于是帮忙起了个文称,寓意文武双全。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在名、字的称呼方面十分讲究。
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被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别人称呼字号很正常,可李君昊对身为哥哥的长辈用,就显得有点不合适了,说明两人之间关系生疏,实际上也确实生疏,算算时间都已经有六百多年没见面。
李君昊同样也有私塾教书先生帮忙起的字,他小时候性格开朗,文采和记忆力也好,深讨那位先生喜欢,想了好几天才确定两个字:留仙。
当年李留仙的文名响彻南北,都在谈论他能不能高中状元,一手书法字画更是冠绝文坛,连轻易不得入内的后宫,他都踏足过,原因是当时的皇后嫔妃们希望请他帮忙作画。
被他称呼为文成的李擎天,笑着咳嗽两声,嘴角已经带着点血,那一拳半点没留情,脸上还带有瘀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脸上带着笑意,开口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你死了,至少在找到那只猫,发现他藏着秘密之前,我都是那么想的。
还以为会来一次让人落泪的兄弟重逢场景,你果然是用这种方式欢迎我。
当初那个可怜卖炭翁,写下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的李留仙还在,那孩子的妈都不再在意她死活,你又多管什么闲事?
第一拳是我应该受的,第二拳我就当添头,刚才喝鹿血时候你可一点都不像仙,解气了?”
李擎天是个俗人,再加上幼年处处被那当妾的亲娘,拿来跟李君昊比,对这位性格正派的弟弟,多少是有点看不惯的,最后这句话更像是在嘲讽,嘲讽他同样身为僵尸,却指责自己伤人。
脸上带着笑,无论怎么样,时隔数百年再次见到自己亲人,他还是挺高兴的,弄断血袋封口的皮管后,就像喝饮料一样吸食里面装着的鲜血。
李君昊将目光从血袋上移开,问出了一个看似不相关的问题:“你认识那位小女孩的娘亲?”
以对李擎天的了解看来,顿时知道他多半跟这件事有关系,再不济也肯定调查过化名为刘海的老猫,还有他女儿。
顺着这位弟弟的问题往下说,李擎天将手中血袋随意扔在地上,语气无所谓开口道:“难道你觉得一位那么漂亮的小狐狸,真能对那个老家伙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