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白云一朵朵飘过,时而像棉花糖,时而像被咬过的棉花糖。
钱逸群躺在草地上,青草的草腥味塞满了整个鼻腔,脊背上是大地吐出的阴凉湿气。在五月暖风微醺下的江南胜地,他不用担心着凉,更不用担心似干还湿的泥土弄脏这身灰褐色的短衣。
重生已经十九年了,这也是钱逸群上辈子的寿数。
若是仔细论说起来,上辈子他只记得八岁以后的事,而这辈子却是真正从零开始,彻底经历了从婴儿到青年的每个人生里程,所以反倒是这辈子倒显得愈加漫长一些。只是相比前世的人生,这辈子实在有些……乏味。
此生的前三年,钱逸群在惴惴不安中度过。因为他并不知道婴幼儿各器官组织都没发育好,所以总是担心自己成了残疾。好不容易到了他所体验过的人生阶段,方才知道自己重生在大明万历年间。
虽然时间点有些晚,但总算成功地卖弄了几首清人诗词,博了个神童的名声,正准备大展拳脚走科场路线……结果却发现他爷爷是捕头,他爹也是捕头。依大明律,贱役之后不能科举,于是他很幸福地再也不用考试了。
家族里为他安排好了唯一的出路:等弱冠之后跟着父亲在公门谋生,以后接班当个捕头。
躺在虎丘后山发呆,这是钱逸群最近这几天培养出来的新爱好。这片草地在虎丘算是闹中取静,时常有松鼠野兔狐狸出没,能够让他暂时忘却当前生活的枯燥乏味,以及对前世亲人的怀念。
钱逸群听着空中传来的两声鸟啼,偏过头,目光穿过如林一般树立的小草,到两只黑色的脚。
或者,应该说是爪子。
这是一只狐狸,四足如同穿着黑色的靴子,过了膝弯才渐渐换上火红色的皮毛。它的耳朵又大又挺,时不时轻轻抽动。黄底黑仁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躺在地上的钱逸群,充满了警惕和好奇。
钱逸群不是第一次见到狐狸,却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狐狸。他不知道火红毛皮值多少银子,但是如此油光铮亮的卖相肯定不会便宜。唯一让他觉得有些不喜欢的是狐狸的脸颊到胸口的白毛,虽然洁白如雪,却总让人觉得它在奸笑。
“孽畜!还不现出原形!”钱逸群坐起身,见狐狸退了一步,右手比了个剑指,遥遥一指狐狸,厉声喝道,就如走江湖的术士一般。
狐狸后腿一缩,就像要逃跑一般,背脊也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