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洋鬼子这是要把我们一锅端啊,做的好梦,老子也有此意。好了,差不多到时候了,让大家看我,一起行动。”
“好的。”
说完,壮汉的腰猫的更低了,手却深深的伸到水下,摸索了一阵,抓住了什么东西一样。
“打!”
突然带头的汉子跳了起来,手里从水田下面抄出了一把步枪,一把不长,带有圈形瞄准星,和木枪托的步枪,端起来就是一梭子扫射,接着冲了上去。其余壮汉早有准备,也一把抄起藏在水下的步枪,不管步枪枪口还在滴水,浑浊的泥水,就是猛扣一通扳机,枪口喷出火舌,发出滴答答的声音,同时枪口还不住的上跳。
“糟了有埋伏,中国人的机枪在哪里?都他妈趴下,想死了是吧。”
中尉最先反应过来,一听这密集的枪声,他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中了埋伏,立刻让手下趴在地上,然后四处张望想要找到对方的机枪阵地,可是除了眼前那一群中国泥腿子农民正在往前冲,手里还拎着烧火棍,嗯,那是枪,还在吐着子弹,该死,见鬼,中国人怎么有端在手里的机枪,轻机枪也不是这么用的啊。
中尉发现了秘密,顿时站起来要回击,刚瞄准一颗子弹就从自己耳边擦过,呼啸声惊出他一身冷汗,条件反射一般的就有卧倒了,这是彻底被压制了。
趴在地上开枪的英军士兵此时也懵了,没见过这种武器,没有步枪长,但是打出的子弹威力却不必步枪差,可是射速却堪比机枪,而且能端在手上。这也不是冲锋枪啊,冲锋枪的声音没这么响,子弹也没这么厉害,看看打在旁边的树上,半村的树枝一下子就打断了。
中尉好容易静下心来瞄准,一扣扳机,啪的一声一个中国农民应声倒地,可是其他的仍然悍不畏死一般的冲了上来,要是斯普莱上尉在这里一下子就能认出,义和团又来了,对付这样的军队最好就是用机枪,次之组织排枪,最烂的就是这种各自为战的点射,因为以李氏步枪的射速,根本不可能在对方冲上来前将对方压制住,所以必须用短时间猛烈的枪击,一下子打掉对方冲锋的势头,接着就是对方溃逃的时候,只要追击就能轻松获胜了。
听着噼啪凌乱的枪声,中尉不由得摇摇头,一战过后,一大批老兵都战死了,否则只要自己当年的那个班一个班,恐怕也早打死好几个中国人了,哪像现在这样,打了半天,就只有自己打倒了一个。
三百米的距离在冲锋下,用不了多少时间,刘易斯只需要半分钟,寻常精壮的士兵也不需要一两分钟,因此这种战斗是不会持久的。
自己只开了三枪,撂倒了两个中国农民后,对方跟自己之间的距离已经很接近了,对方的手持机枪已经可以猛烈的扫射,并打死打伤自己这边四五个人了,趴在地上已经不是有效的防护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