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一家人就去买粮,叶小天打算暂时以那土地庙为家,旁的不需要,粮食总是要买的。叶小天来到粮店,和那掌柜的谈妥了一斗米的价钱,伸手入怀,脸色顿时一变。
水舞问道:“叶大哥,怎么了?”
那掌柜的一瞧叶小天的脸色就明白了,忍不住说道:“客官,别是路上不小心,被偷儿把钱财顺走了吧?”
叶小天脑海中电光石火般一闪,忽然想起方才曾被一个从胡同里出来的汉子撞个满怀,莫非……
叶小天马上对水舞道:“你们等在这儿,不要乱跑!”
叶小天说罢冲出粮店,方才和那人相撞的地方不远,就在前边巷口,叶小天跑到巷口,沿着方才那人所走的方向狂追了一阵,就见方才那人与另一个男子并肩走着,有说有笑。
叶小天大吼道:“你站住!”
那两人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已经看见了他。叶小天大吼的同声,他们已撒开双腿狂奔起来,他们这一跑,叶小天更加认定钱袋是他们偷的,立即死命追赶起来。
路边出现一双粉光致致的漂亮大腿,又是一个短裙苗少女,不过叶小天此时已经无暇去看了,如今在他眼中,前边那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可比这短裙苗少女吸引人多了。
叶小天不能不急呀,钱若被偷走,他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在薛水舞和乐遥眼中,他就是天,就是她们赖以生存的支柱,他不想让她们跟着自己处处碰壁、时时吃苦,更对他失望。
叶小天这样想,并不是因为虚荣心作祟,在必要的时候,他是可以毫不犹豫地向敌人示弱的。一个混迹于市井之间,从小在天牢长大的孩子,是不会把面子看得比天大的。
但是他在乎薛水舞和乐遥,他甚至在乎那只一天到晚吃个不休的福娃,他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尽管他和薛水舞没有血缘关系,现在也还不是夫妻,但是在感情上,他已把她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这种感情,甚至不是单纯地为了想要娶一个漂亮的、读书识字的好女子做老婆,而是一路走来自然而然地生出的一种亲情。即便现在水舞已经嫁人,根本不可能再嫁给他,他也无法再把她和遥遥看成路人了。
追着追着,前方路口突然出现一个身穿紫缎绸,头系紫色六合巾的矮胖男人,那男人扭着水蛇腰,手里还掐着一方手帕翩翩,在五六个年轻人的簇拥下姗姗而来。
叶小天一看这人登时脸色大变,冤家路窄啊,风铃哥哥怎会在此?
如果叶小天是镇定自若从街边走过,风铃未必会认出他来,可他追着两个偷儿狂奔而来,风铃如何会看不到他。风铃定睛一看,登时把熊猫眼一瞪,兰花指俏生生地往前一指:“好啊你,居然还敢现身,给老娘我抓住他!”
跟在风铃身后的一众少年立即一拥而上,向叶小天扑去。叶小天一个急刹车,单腿悬空,在青石板路上滑出一丈多远,随即一个空中急转身,望风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