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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梦想动摇
相信只要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都会看出这里面的问题的,怀疑他也属正常。
真是没有办法,遇到这样“老资格”的法官,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我们只好退后一想,受理民事案件,总比什么都不受理好,至少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杀杀社长儿子的威风。
民事就民事嘛,只要你受理就是好事,我们为了尽快得到法庭的受理,只起诉民事部分,我们也答应了。
于是,就在区法庭办公室,我们当场就修改了诉讼状,让老赵按上指纹,当场再次将诉状递交给了区法庭的这个庭长。
庭长收到诉状后,就叫我们回家耐心等他的通知。又是等了很久,庭长才通知开庭调解。
调解那天,社长的儿子没有到庭,而是社长来的。
庭长说,本来是不该受理的,我们到处去告他,他不受理也不好,既然你儿子打了人,你就赔他点钱,把事情摆平了算了,反正都是一个社的,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冤家宜解不宜结。
最后,经过反复协商,社长同意赔偿500元医药费,多的就没有了,要不看怎么告他都不怕。
面对这么小一个案件,却弄得这样麻烦,老赵觉得实在没有太多精力再拖下去,500元就500元,哪怕是赔偿一分呢,也是赔偿,也是我们官司赢了。
我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一个“倚老卖老”的法官,再坚持下去,当事人老赵恐怕又会坚持不住了,是否同意,我全看老赵自己了。
当天,老赵同意500元把纠纷处理了,双方就在法庭当庭达成了书面协议,调处了本案。
我一直不明白,那个社长到底是啥关系?为什么庭长会这样?为什么不让老赵提出刑事自诉?要是换了现在,我不把整个法院闹翻(当然,这样闹法院也是不可取的)是不会罢休的,遗憾的是那时我还是一个无名小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