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判程序,先是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者直接由原告方宣读已经向法庭提交的起诉状。
于是,在法官的指挥下,原告方代理人代为宣读了起诉状,原告本人进行了简要的补充。
接下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官指挥被告方进行答辩。
答辩我早已经准备好,书面的答辩状也早就按照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庭提交了。
因此,我也照着书面答辩状上的内容进行了答辩,我的当事人也简单的口头上进了必要的补充。
在原被告双方陈述事实理由及答辩之后,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开始提问,双方开始提交证据。
可是,在开庭审理的调查程序中,我明显觉得法官有偏心,好像处处在偏向原告方。
但是,我毕竟是新媳妇儿坐轿---头一回。也不知道处理的方法,就直接当庭指责说那个法官不公正,明显在偏袒一方。
要说来,我穿着老师的制服出庭这个法官本来就没有为难我,而且我穿的制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我的,更不要说穿戴也很不规范,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指责法官。
现在想来,自己当初真的是十分荒唐、骄傲、没有见识,自以为是,有点狂妄自大的样子。
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进退,也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和地位、身份,真把自己当成律师了。
以为,律师就应该这样坚持正义,敢于指责法官的不公正言行。所以,当我指责法官后完全没有顾忌后果,还在那里沾沾自喜的,没有做到谦虚谨慎,也没有进行察言观色。
听我居然敢在法庭上当众指责他,那个法官立即非常生气的说:“你不要以为你穿着司法局的制服,我就给你面子。其实我一看你的穿着就知道这制服不是你的,不过我没有为难你,你反而不支持我的工作,看我不把你赶出去。你以为某某(说的是老师)不得了,我就不给他面子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他一这么说,我还真的被吓住了,我连忙说我是老师的助理,办理了相关手续的,穿这制服是领导许可了的。
其实,我嘴上这么说,心里虚得很。
不过,那个法官也没有过多计较我穿制服的事情,只是坚决不让我继续代理案件了,坚持延期审理,决定第二天继续审理。
换句话说,这个法官其实也不是很坏,还是很包容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