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3.29何梅协定
日本人送来的这份蓝『色』硬壳的文件夹里面的纸上清晰的写着:
﹝1﹞梅津致何部长备忘录﹝1935年6月9日﹞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廿五师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盛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或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血魂193729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何部长阁下: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酒井扔下备忘录就扬着下巴回去了,转身临走的时候还冲着何部长伸出三个手指,然后化作掌刀在空中虚劈了一下,实在是嚣张的过份。
可何部长却只能咧着嘴陪笑。
何部长从南京出发的时候最高当局私下有过交待,无论如何要日本人停止军事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