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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作者来说,武侠类的小说真的写不出什么新意,只有不断的炒冷饭,争夺读者的唯一手段就是用文笔的老辣程度!《诛仙》的文笔很好,但是比起这个网络界的武侠大神来说,还是处于弱势的,但是叶扬有信心,因为《诛仙》有新意!
仙侠的概念在原来武侠上又进了一层,光是“诛仙”两字已经够吸引人的了,杀神仙?这个世界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去写,好奇心驱使下自然会关注!再加上叶扬二字在网络作者中已经是大神级的存在,名声信誉摆在那里,《诛仙》的受关注度更大了!
而这本小说也没有让叶扬和所有对这部小说有所期待的读者失望,开卷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震慑住了所有的读者,单单这一句话,就让所有读者感受到了这本小说与普通的武侠小说有着天大的区别!
随着故事的进展,读者更是从其中读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神剑御雷,诛仙剑阵,御剑飞行,各种从未出现过的绝技看的读者如痴如醉!青云门,焚香谷,魔道鬼王宗等等门派的出现也让习惯了少林武当的武侠『迷』们不再审美疲劳!
如果一开始读者只是对着新奇的世界感兴趣,后来就被小说里的人物所吸引了,白衣胜雪的陆雪琪,古怪精灵的碧瑶,神秘莫测的周一仙,读者们真正的被故事本身所吸引!
如果说《寻秦记》只是让叶扬成为一名网络大神,那么这本《诛仙》的出现完全是巩固他网络小说的大神地位!各种模仿《诛仙》的作品也相继问世,但是比起还在『摸』索阶段的别人来说,《诛仙》无疑更有韵味,而叶扬也因此被网络书友戏称为网络小说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