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条,虎妞这丫头实在是太厉害太厉害,死丫头一句话不说,就能让爹娘这么抽自己,艾玛,果然,自己确实要多多吃鱼,补补脑子,不然根本不是虎妞的对手。
这辈子要想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话,唯一的路径就是帮着虎妞,实现她的愿望,帮着她把张居正拿下,只有先把虎妞跟张居正的美事安排的妥妥当当的,爹娘才是自己爹娘,虎妞才能去祸害张居正去。
程文含着眼泪认清了事实。这个家,没事千千万万不能惹虎妞,这丫头太厉害。爹娘也太护着虎妞了。
经过这件事之后,虎妞看到程文更是笑得嚣张了,程文看着虎妞得意的样,心里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暂时忍着。先把书读好,才是正事。
张居正离开了高淳水镇,去了县城读书。程文依旧在崇文学馆读书,虎妞也依旧喜欢捣鼓吃的,没搁几个月就捣鼓出来新花样,然后鱼馆就红火一阵子。一年下来,虎妞一个人手里都能有八千两银子了。扩大规模,虎妞还不想,嫌累,还不如就这样混混,既可以低调发财,又不惹人眼球。
虎妞是不想扩大规模,可大娘有脑筋,早就看中了镇上的一家茶铺,那户人家的铺子比鱼馆的大不少,有楼上楼下两层。后面还有一个住家的院子,不但可以做生意,还可以住在镇上,家里的田地也不必再管了,村里谁爱种便种去,哪有这么挣钱来的快的?
大娘手里也有不少于八千两的银子,当然想着扩大规模,随着虎妞捣鼓的新菜原来越多,小鱼馆经常坐不下那么多客人,再说,自己家已经有了这样的实力,当然是扩大规模,挣更多的钱了。
而且大娘也是看着镇上的那个茶铺生意清淡,特意过去打听了一下,知道店主有意出手,要价1000两银子,这个价钱不低,算得上高了,但,大娘还是果断出手了,大娘想的是,水镇客流多,铺子难找,难得有人肯出让铺子,就是贵也要拿下来,再说,手里有这个钱,当然是可以拿下来了。
大娘出手买了大铺子,虽然大娘极力邀请弟弟弟媳一起加入,但爹娘没有一口答应大娘。
这些年虽然分家了,由于要开鱼馆,还是合伙一起挣钱一起吃喝,跟没有分家差不多。但随着孩子们渐渐长大,尤其是程真现在都可以独当一面,程英也快到了要找婆家的年纪,程文爹娘想想还是问了虎妞意见。
“爹娘,你们既然问我,我的想法是可以分开了,分开挣钱,各自挣钱过日子,这样挺好的。
我们家现在也富裕的很,爹娘你们自己还在附近买了不少田地,我们还有鱼馆,有这么多资产,暂时我们好好歇歇,别太累了。
大娘家也是为大哥考虑,毕竟大哥跟程文不一样,程文有指望考中功名,当官什么的,而大哥只能做生意了,大娘当然希望大哥能把生意做的大一些。
我们家没有这个必要,我还是希望爹娘好好享受生活,养好身体,钱挣的够用就行了,挣太多钱,累着你们,我心疼呢!”
虎妞不想再走老路,累死累活,挣一堆钱,却没命花,结果便宜了那个王八羔子,这一辈子,在保证自己有钱用的情况下,不能太钻钱眼了,享受生活还是很重要的,等钱少了的时候,再折腾,暂时不需要。
爹娘他们手里的资产已经超过了八千两,自己手里的银子算上京城里的不动产,都有上万两的银子了,而且顺子哥他们的生意也火的很,都开了几个分铺子了,还有京城的不动产,顺子哥他们几个人的将来也不需要自己烦神的了。
如此,大娘跟程文家算是分清了,两家算是各自开店做生意了。
“虎妞,京城传来一个消息,说宫里皇后原本走失的儿子找到了,不过,是个傻子,据打听,原来皇后的儿子当年走失之后,被我们这个镇的王家收养,那个王家现在可是京城的新贵,被封侯了。虎妞,恐怕我们认识的那个傻子就是当今的太子了。”
这天,顺子忽然表情凝重的跟虎妞说着自己的人从京城传来的消息。
顺子也知道虎妞跟傻子之间的一点事,知道的不多,但据他所知,也是虎妞曾经打劫过傻子,更是坑过傻子奶奶的钱,还有就是王家的田地都被前任县令没收,成为官田,这件事要是王家耿耿于怀的话,还真不好办?
虽然虎妞后来也救过傻子奶奶,帮过傻子,可那些事傻子不懂,傻子奶奶也不知道会怎么想,要是她不认虎妞的好,只惦记虎妞家的不好,那怎么办?还有村里那些人怎么办?顺子有些不忍心。现在村里有好几个识字的小伙子已经成为顺子的手下,顺子不能不考虑他们。
虎妞忽然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傻了,犹如被雷劈。
死了!这下真是死了,没有想到自己还真背的不轻。
苍天啊!大地啊!你就这么折腾我吧!无聊的把我丢在这个所谓的大名朝,害得我以为是大明朝,硬生生把隔壁的没良心的张居正当做大明第一首辅,当做好大一只潜力股,一心想勾搭这只潜力个股,为此,自己明里暗里的帮着他们家,结果,人家压根就不是这只潜力股。白瞎了自己那么多精力。白瞎自己那么深感情。痴心错付啊!
而自己却把一只真正的潜力股给糟蹋了,不但没有好好培养支持这只潜力股,还天天的欺负,这下真是死了啊!
虎妞好好的把自己跟傻子认识的所有经历都缕了一遍,看看傻子有没有可能放过一个整天欺负他的天真无知的女童?
第一次看到傻子,打劫了傻子几两一银子吧?后来指着傻子吃的纸说是自己家秘方,好像算了傻子奶奶几两银子吧?再后来,到傻子奶奶出钱给自己跟程文读书的时候,又当着傻子的面昧了先生的束脩费几两银子吧?再后来傻子穿帮了,又坑了傻子二十两银子的封口费吧?还有跟傻子一起读书的时候,天天吃傻子的鱼肉?
虎妞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么算起来,自己实在是应该被雷劈啊!太缺德了!怎么能这么欺负傻子呢?果然,程文这孩子是对的,早早就叫自己不能欺负傻子,可自己就是没当一回事啊!
还有后来跟傻子一起合伙坑他奶奶的事,傻子不应该再算自己头上吧?毕竟这事可是他不傻了之后自己答应的,还有就是他花钱买回王家老宅的事,自己收了一份傻子的钱,又当着傻子的面收了一份傻子奶奶的钱,这个傻子不会又惦记上吧?
艾玛,亏得自己没在王家老宅把傻子当年埋的银子都给刨出来,真要是这样,自己现在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王家种银子去了。
艾玛,死了死了,真是瞎了自己狗眼了,硬生生把一国太子当傻子欺负,早知道,我怎么可能会欺负他?早勾搭他了啊?勾搭一国太子总比勾搭一国首辅更有的赚吧?
当真是该勾搭的没勾搭,不该欺负却天天欺负,真是有眼无珠啊!
怎么办?打包袱跑路?跑了自己,爹娘他们怎么办?程文怎么办?
傻子啊傻子,其实算起来,你跟我之间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首先我们两是发小,然后是同桌,还是难得的战友,儿时的伙伴,你说,我们两这么深的感情,总归不能就为那一点点银子翻脸吧?要不然,我加倍还你银子,加十倍,不,一百倍的还,可以的吧?
虎妞这么一想,也觉得可以,毕竟傻子可也是认钱的主。
虎妞把自己全部家当都盘算盘算,差不多算一万,真要是全赔给傻子,自己富了好两年,顿时被打回原形。
得,还得想办法挣钱,不然,不但自己穷的叮当响,还不一定满足得了当朝太子的胃口。还是需要钱啊!
虎妞到急的时候,竟然都想不到自己也被二胖打劫过100两银票的事,在虎妞的潜意识里,那个钱就该是给二胖的,而她自己打劫欺负二胖却是铁打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