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寒风冷入骨髓。仿佛穿多少衣服也无法抵御那来自灵魂的冰冷。
已是早晨九点。但天空仍灰蒙蒙的。那一缕期期艾艾的阳光好似在调戏殷切等待光明的人们。迟迟不肯到来。
大风吹。泛黄的枯叶纷纷落下,洒满大地。
咯吱。
一道人影出现在通往萧山别墅的道路上。步履轻缓而优雅。
他走得并不快,甚至可以用慢来形容。仿佛是t台上最优秀的模特。又宛若上流社会上姿态从容得体的甲胄之流。他的肌肤如巧克力一般漆黑,可他的脸上挂着能融化冰冷少女的儒雅微笑。像接受过最高等教育的皇室子弟。任谁都估不到,他曾经只是一个挽起裤腿在田野里耕种,晒得满头大汗,连腰也因为常年忙于农活而微微佝偻的山野农夫。
他叫奥斯。全名是奥斯#约翰逊。来自彩虹镇。父母以及爷爷奶奶均是那个贫瘠到连电也相反匮乏的彩虹镇原住民。按照父母的规划,他未来人生不出意外应该也会在彩虹镇住一辈子。事业的最高峰是种出高产量的粮食。卖出好价钱,然后开一个供外来者进餐的小饭店。娶一个当地的老婆,生三到五个孩子,平平淡淡的度过余生。
可他没有。
他一次次用生命做赌注换来了大量的财富。然后用这些财富挤入上流社会,努力做一个拥有社会地位与影响力的成功人士。他如今已经踏出了第一步,甚至成功了一半。
他不缺钱,他每年都会有大笔收入进账。这得益于他优秀的领导才能,将天下会打造成一个敛财机器。
他同样拥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能够自如地出入上流社会。当然,他身边所谓的上流人士还不够顶级。所以他在进军政坛的道路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他不缺钱。但他还需要钱。大量的财富。
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吃饭住宿需要花钱,当官,当大官更需要花钱。包括总统。
你若问他为什么从一个农民变成有钱人之后还想当官。成为政坛明星。他会很简略地回答:“你为什么而活?”
奥斯的座右铭是很老套的八个字: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但他一直很用心的在执行。
啪嗒。
铺满枯叶的道路上,奥斯忽地停下脚步,点燃一支烟,而后抬起头。往前踏出一大步。
呼呼呼——
他一步踏出,那地面的枯叶竟是哗啦扬起。朝萧山别墅大门口卷去。画面格外诡异。
噔噔。
奥斯穿前面窄后面宽的绅士皮鞋。身上穿的也是私人定制的高档货。单凭这身装扮,他能直接进入美国最顶级的社交晚会而不用浪费时间换衣服。
他喜欢穿正装,不管在任何场合,他都会以最佳穿着出场。当初他完成第一个任务。赚了一万美金后,天下会的其余几个元老均买了好酒好烟享受。而他则是花了所有钱购买了一套西装,一双真皮皮鞋。楚河曾问过他原因,他说这是他的第一个人生目标。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