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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小组对唐晓生的第四个鉴定项目叫“非常规刺激鉴定法”。
所谓非常规刺激鉴定法,是指在鉴定时,先给鉴定对象一些非常规状态的刺激,然后再观察他受到刺激后的反应,从而鉴定他的行为以及精神状态。
人在常规的状态下,想要通过自主意识进行一些行为或精神上的伪装,只要有一定的演技或经过一定的训练,并不难办到。
但是,当人在受到一些非常规的强烈刺激后,比如电击、针刺、火烧等等,人的行为反应常常就是一种非条件反射。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自主意识的作用大大削弱,演技能够发挥的作用也微乎其微。即使伪装技术再好的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后,也容易原形毕露。
鉴定小组中的人类行为专家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决定对唐晓生进行“非常规刺激鉴定法”,以确定唐晓生的行为是否是出于伪装。
经过一番考虑,这名专家决定对唐晓生进行电击刺激。
下午三点多,鉴定小组的五名专家一起来到鉴定室,其中,人类行为专家手中拿着一个手电桶一般大小的红色棒子,这根红色棒子其实是一把“医用电击棒”,只要一按下开关,便可以释放出电流,对人进行电击。
与警用的电击棒不同的是,医用电击棒的电伏低得多,它只是用于对人体反应的测试,并非要让人体失去反抗力。
一切就绪后,第四个鉴定项目便正式开始。
鉴定小组中的四名专家将唐晓生从角落里押到房间的中央,并将他按坐在椅子上。
这时,人类行为学专家走了过来,蹲在唐晓生身前,将医用电击棒顶着唐晓生的小腿,然后按下开关,“嗞”的一声,电流导入唐晓生小腿。
被电击后,唐晓生的小腿并没有任何反应,一动不动。奇怪的是,他的右手反而是猛地往回一缩,仿佛受到电击的是手,而不是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