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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重人民力量的领导者来说,人民是伟大的,因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可对于阶级统治者来说,人民,不过是被愚弄的羔羊,毕竟,在文明的低级阶段,欺诈,才是社会规则的本质,用看起来公平公正,实则偏袒权贵的法律和其他手段维护统治才是统治阶级的本意,很多时候,这些出于统治者之手的规则,从根源上就在愚弄着大多数人。
但是,谁能看不出问题来呢?
举个例子,一名官员强奸四岁女童,他只需要坐五年牢,还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名平民用手猥亵了一名幼女,立刻就被判了三年,一名平民强奸幼女,则被判十年。
差别明显,无论法律如何解释,这般的对比一出来,只会让人觉得法律不公,以及特权阴影的徘徊。
这,还是相对民主法治,人民民智颇开的时代下的法律,如赛露缇恩这般更加落后的制度统治之下,更加愚昧的人民被统治之时,权贵强奸女童还需要坐牢?怕是女童父母发出一声抗议就被贵族以不敬的罪名绞死了。
因为赛露缇恩的贵族特权是明目张胆被写在法律上的,这也是被重复无数遍成为“真理”的谎言精髓。
当私有制产生后,阶级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便编撰了太多有利于他们的“天规戒律”,一代又一代的平民在这种统治者意志的洗礼下,只会觉得如此的世界才是天经地义,当他们得到翻身机会的时候,只会更加维护这样的统治者意志。
所以,在阶级社会,权贵们有着无比的余地,在发生人民革命,推翻阶级社会。或者建立平权社会之前,对于权贵来说,人民,不过是他们养的猪:力量分散,思想愚蠢,明明是不可能让他们逾越的透明天花板,也非要撞得头破血流,给予权贵助兴的娱乐,而且,还能让权贵吃得脑满肠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