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我养了半个月的伤,这条左腿才能走利索了。这次也多亏了有曲陌帮忙,不然我一个人很难说能够摆平此事。
这姑娘回来之后,就匆忙返回了县城,一直没再来看过我。可能是因为沈冰在吧。沈冰在我家可算是歇够了假期,尝遍了我老妈的手艺,也跟我聊足了天。按照这丫头的一句话是:“住一辈子都吃不够你妈煮的饭菜,我太爱她老人家了!”可见有多幸福。
可是,她怎么就不说爱我呢?这问题我其实深刻反思过,这句话像我这个大男人都从来没说出口过,能让女孩先说吗?不过我脸皮薄,来来去去就是喜不喜欢,要不然就是,你干脆做我媳妇别走了,然后左腿上肯定再加点伤。
其实就算我们还是这么打哑谜一样,谁都不肯说破,但我心里现在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丫头肯定是喜欢我的。有时候爱情这玩意,要的是猜来猜去,这样才有意思,说破了反而就不美了。
能让我确定沈冰的心思,还得感谢盛艳艳,要不是做她这趟生意,还逼不出沈冰的心里话。说起盛艳艳,她和史玉清也算挺倒霉的,两个人野外找情趣,还找出了杀身之祸。看来,情侣们要引以为戒,玩情趣固然重要,但生命更珍贵。留着小命,时时都能找到情趣。下了地府,还玩个毛?
唉,也不知道现在盛艳艳跟史玉清见面了没有。我们回来后,让盛艳艳去了地府,还让她给黑白无常捎了点稀罕物。一来酬谢他们两位爷放生的恩惠,二来让盛艳艳把史玉清和其他几个枉死鬼,还在枉死城的事告诉他们,帮忙给解决了。只是半个月了,盛艳艳都没回话。
这件事我们也没报案,反正主谋都死光了,再翻案有什么必要?还不是跟我们自己头上舔麻烦。
这段小日子过的挺美,虽然腿脚不利索,但心里那个舒坦啊。天气愈加暖和,沈冰衣服穿的愈加性感,紧窄的小上衣和短裙,腿上不是黑丝就是肉丝,踩着高跟鞋,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再加上她那张迷死人不要钱的笑脸,我都快得心脏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