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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池塘这个相对封闭的凹处,倒也传遍了四方,还有山谷回音,“家里都养兔子了吧?”
“养了啊!”有山民回应。
虽然不太明白于乐为何有此一问。
虽然大多数山民对这个很有礼貌的孩子没有恶感。
虽然这个孩子只是想保住他家的池塘……
“每家两亩地的青草,可以养一千只兔子。每只三四十块,就是三四万。平均每半年出栏一次,就是六七万。”于乐娓娓道来,数字清晰。
这还是于乐第一次当众演讲。
本来心底下还是有些忐忑的,但好像也就那么回事?
只要迈出去一步,后面的其实并不难,至少没有想象得那么难。
虽然可以当众把洛枫捆了米其林成精,或者让他连栽几个跟头,山民们肯定是服服帖帖的,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腹诽都不敢……
毕竟黄大仙在皂户屯是无可挑战的存在。
我可以顺理成章地为黄大仙代言。
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甚至刚好与我的目的背道而驰。
引领村民致富并不难,难的是致富以后。
比如水土保持,乃至保护藏马山的原始风貌,目前在乡亲们眼里,还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吧?
穷人并非天然正确。
即使贫穷并非只是他们自己的原因。
现在每家给两千,乃至更多,对皂户屯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啊!
至于洛枫如何,于乐并未放在心上。
坑他不要太容易。
签好合同收好钱,黄大仙完全可以不拉稀了啊。
天马粪液在果园中能够维持多久,于乐尚不得而知,但肯定不是一劳永逸的。
池塘中的效果已经说明了问题,那就是需要不断地添加。
却也足够洛枫毁掉果园了。
届时他自认倒霉拍拍屁股走人了,造成的恶果却是难以收拾。
更别说不劳而获的经历,就像在山民心中种下了刺,更是难以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