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只有他一个男生,自然组织不了这样的活动,法学院实际上男生也不多,每个年级都只有二三十人而已,法学院不是大院,男女差不多均等,总共两百多号人,不比哲学院好到哪儿去,每个年级四五十个人,却要从二十几个男生中挑选出十一个来进行年级之间的足球对抗赛,加上替补球员怎么也得十五六人,很多人无疑是给赶鸭子上架赶上来的。
其中就包括从来没有踢过足球的鲁滨孙。
昨天晚上回到宿舍他们三个聊起了这个问题,叶一哲才是明白为什么彭奔能够那么骄傲,能够让其他人都服气了,并不是他球技很好,高中的时候他确实代表校队去参加过省里的联赛,但是他只不过是替补而已,到最后都没落着上场的机会,在现在高考这个大环境下,许多球技好的学生会给埋没,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又不是体校这样的学校的学生,球技能好到哪儿去?但是到了复大,到了法学院之后,彭奔的地位骤然的提升了,不论怎样至少他是确实喜欢足球,曾经伴随校队一起训练过,对规矩什么的都了若指掌,这一届的大一法学院新生,不说那些虚的东西,有许多人连越位是什么都不知道,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彭奔就这样站在了法学院新生的顶端,指挥着这场本来就是一堆猴子的对决。
大一新生这个水平,叶一哲并不认为高年级能够好到哪儿去。
出现一两个好手可能,但是整体实力差距想来也大不起来,足球是十一个人的运动,除非一个人特别强,不然的话是不可能凭借一个人逆天的,团队合作就额外的关键,而大一新生固然是刚来到学校,没有太多的配合可言,那些大二大三的高年级队伍,本来就没几个真心喜欢足球,都是到比赛的时候才进行一两次的集训而已,配合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个和篮球并不一样,篮球虽然也是团体性运动,也很讲究配合,但是一个人有的时候手感好了确实可能做到许多的不可能,当年麦蒂的三十五秒实现了十三分的逆转,这个场景还历历在目。
着场下彭奔指来指去的样子,颇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感觉,叶一哲心中一阵好笑,如果不是昨天答应了彭奔他们要前来观战的话,今天他连来的兴趣的欠缺,明晚要再次前往萧家,不可避免会再碰到公孙家的人,礼物虽然萧雨灵后来特地说是可有可无,但是总不能空手前去,况且他还没有合适的礼服,上次的时候他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前往的,这次不同,期间和萧雨灵的关系也是越来越亲密,在叶一哲的心中,生出了一种不能被公孙剑给比下去的心态,无论在任何方面他都想让公孙剑知难而退,不再打萧雨灵的主意,虽然此刻他和萧雨灵并没有什么关系。
由于比完这一场,下面还有大三和大四的对决,然后胜者在下周再进行总决,而且实行的是九十分钟标准赛制,上午时间本来就不多,所以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果不其然,如同叶一哲所料的那样,场上的局面可谓用“壮观”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