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斯带着二纵到了一个远离哈维军六十公里的地方休息了,这个距离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小时的路程而已,随时可以进入战斗,但是对于哈维军的话可就是远了一点,派骑兵过来,人数不足,只能当菜,派的人多,运动力又不足,还没有到,佣兵军早就走了。可以说是不远不近正好。
“它麻的,这些人怎么来得那么快?只要再多十分钟的时间,我们完全有可能再扩大一些战果的,错过这一次,以后很难取得这样的战绩了。”邓斯在一边不满道,他没有想到哈维军的反应这么快,没有给他们更多的时间,一下子就过来了,让他重创第三军的计划完全的落空了,十分的不爽。
“得了,你就知足吧!我们可是将他们两千多人的魔法师团歼灭了,光是这一项这么做就已经很值了。”孙鸿在一边劝道,心里却也在腹诽那些哈维人怎么反应这么快。
“原本想要打个秋风,怎么也会有个三四万人才能填一下胃口,谁知道这些个哈维军都是一些怕死的家伙,一下就过来了。哼!真是不过隐,你这个家伙也是,自已和我一样,劝个舍?”
“好心当成驴肝肺,懒得理你!”孙鸿没好气道。
二纵的佣兵,休息了四个小时之后,又开始新一轮的黄鼠狼战法试验了。
一纵,陆海看着前方那些哈维士兵,许多的人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军人的样子,他知道这些人都是从各个城市调过来的城防军。作为与城防军打过众多交道的人,陆海明白,这些人在战斗顺利的时候,他们就是一群狼。打得比谁都凶,战果却比谁都少,常常相互之间连战功都抢,但是,一旦战斗落入了下风,可能最先逃走的就是他们。陆海观察了许久,通过魔法镜不断的对整个哈维军的后方进行不停的观察,这个样子已经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与此同时,还有十多个的魔法师和斥候配合不断的对整个哈维军后方进行观察。并不断的将一些重复的数据,不厌烦的报告给陆海听,作为一纵的指挥官,陆海一向是一个稳重的人,虽然说在空明的手底下作战了许久。也得到了许多的指点,但是稳重才是他的特点。他曾经问过空明。“他这种性格是否不适合战斗?”空明笑着对他说:“战斗是战斗,指挥官的性格是指挥官的性格,这是两码事,虽然说一支军队的成形与指挥官有很大的关系,但是那不过是通过军队反应一个指挥官的性格与能力而已。性格并不是决定战斗的因素,而是一个指挥官的特点而已。像他这种稳重性格的人很适合作许多军队的主官。”这些话让陆海对他自已的性格也没有了意见,而更加的适合空明的指挥。这一次的任务,不能出错,唯有稳中求胜。才是他的战斗方法。所以在将一纵隐蔽的带到这里之后,他就不停的对着哈维的后方军进行观察,以致于哈维的后方军明明知道有一支佣兵军在跟着他们,却误将一纵认为是一支不过千人的小分队而已,因为陆海将大部分的军队隐藏在了森林之中,并且用魔法隐藏起来,唯有少部分的卫队跟他在一起侦察。
城防军与野战军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警惕性和作风,如果说城防军是一群流氓的话,那么野战就是一群土匪,流氓只会在城市之中游荡,而土匪却要在山野之中抢劫,两者的差别可以说是天地一般。城防军的战斗力的弱时甚至于连普通人都不如,但是如果是在顺风的时候,你会看到他们比谁都凶,当然也不过是样子凶而已,打起来就完全不是一个样子了。作为老爷一般的军队,这些城防军哪里受过这种苦?一个多月的时间,住在野外,看不到美女,更加没有酒喝,许多的城防士兵都差不多要闹起来了,好不容易将这些人送走,也让蝶城的城主出了一身的冷汗,总算完成了一个任务。而此时,他们的后卫虽然看到了几个佣兵军的人在后方侦察,却也懒得出一点力气去弄清楚,那些到底是什么人?这些人的对敌情这样东西看来已经忘记了。只是派几个小兵在后面随时的看着,也不上报,也不管,或者说上报了也无人去管。这已经不是士兵了,而是一群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