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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张 博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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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宵禁,僵尸君王玄奎走在街道上,有些百无聊赖。

人类最怪异的地方,就是心甘情愿地听话,臣民听君王的话,学徒听老板的话……国王颁布宵禁的命令,所有人都在晚上下板打烊。这一点,玄奎羡慕又不屑,要是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都主动施行君王的号令就好了。

相比之下,玄奎更喜欢兽人王国的混乱之城。

僵尸君王站在一家正在关门的首饰店面前,这就是他的目的地。

“女人,都喜欢闪光的东西。”

玄奎曾经和书妖讨论过,为什么贵族女人喜欢在自己的脸上打洞,钉一些石头在耳朵上?往身上挂一些笨重的石头不是影响行动吗?

书妖的回答让他受益匪浅,贵族女人耳朵上的石头叫耳环,脖子上的是项链,另外还有手镯,脚链等等,都是用闪闪发光金属和宝石打造的,这是女人彰显自己魅力的手段,她们享受这种夺目的感觉。

玄奎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人类的街道上游玩了,他之前从没想过要去买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首饰,嗯,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只要他想要的,直接拿过来就是了。

一切都归强者所有,这是玄奎的价值观。

但是现在不同,玄奎有一个女人要讨好。

“我可是有家室的人!”玄奎时常提醒自己。

玄奎决定用首饰笼络夏伊的心,当他离开首饰店时,老板乐得合不拢嘴。一个板着脸的男人一进门就把一块重达两公斤的金块放在柜台上,要求仅仅是最普通的耳环。这些首饰都是赝品,一个金币。能够买一堆了。

回到法师学院的宿舍,夏伊却不在。

“英俊的玄奎陛下。”书妖博克压低声音说道,“我这样称呼,您没意见吧?”

玄奎没有回答,如果没有必要,他从没正眼瞧过一件物品。当然。他也没有反对博克的称呼,在人类国度待久了,他也越来越喜欢这种被恭维的感觉,人类称之为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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