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个贼兵颇费周折才绑了秦琴,这女童家境肯定不差,肯定有些现在不知道的秘密,贼兵没说,秦琴也不会说。
晚饭的时候很热闹,朱达的父母双亲喜气洋洋,他们看到了卖盐的分润,看到生活改善的希望,甚至会更上一个台阶,吃饱穿暖甚至吃好都不是奢望,这怎么会不高兴,向伯和朱达自然不会说出河边的真相,倒是周青云神情一直有些僵硬,只在那里闷头吃,这其实和平日里没区别。
让人惊讶的是女童秦琴,小姑娘居然也没说,只在那里讲昏昏沉沉就来到这边,然后遇见朱达和周青云。
“你这孩子就是不省心,去河边抓鱼能带回个丫头来。”父亲朱石头笑着埋怨了句,别的没有多说。
朱家夫妇二人很喜欢秦琴,不住的夹菜添饭,本来女童对鱼很有戒心,但吃了一口之后双眼发亮,很是多吃了些,当然,朱王氏特意把鱼刺都弄干净了。
“真好吃,等回家了让我爹做给我吃!”朱家的气氛很好,除了向伯长得凶点,其他人都不像坏人,秦琴觉得安全,睡了一觉养好了精神,在那里有说有笑。
看着女童可爱,朱王氏习惯性的逗了一句:“秦琴,留在我家好不好,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鱼。”
妇人对孩童说这样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含义,类似的场景往往都会讲的,不管孩童怎么回答,大家哈哈一笑就是过去,没曾想秦琴转转眼睛,先看了看碗里的鱼肉,又看了看朱达,很为难的说道:“婶子,我不能给朱哥哥当媳妇的,我爹说我要嫁个读书人家,起码也要嫁给千户家的大儿子什么的。”
女童这话一说,屋子里安静不少,朱达的父母对视了眼,又看了眼朱达,都是憋着不笑,周青云咧开了嘴,然后又是低头强忍。
现如今朱家也用得灯火,屋子里算是明亮,看着不知道天真还是复杂的女童,再看看身边人的表情,朱达用手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
“心思还真多,不光要当千户的儿媳妇,还要当千户的媳妇。”向伯说得很不屑。
卫所武官若没有恩赏罪罚的话,职位是世袭的,是长子继承家业,要当千户家大儿子的媳妇,就是说将来要成为千户夫人,在大同地方,这可是好大一块家业。
虽然大同的秀才很稀罕,可偌大的大同镇,千户也不过三百人,各个都是豪绅一等,区区秀才他们还看不上眼的,所以向伯语带讽刺。